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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年未付物业税房产被售 监察专员要市府还钱

编辑:admin 时间:2017-10-09 13:42

多伦多监察专员Susan Opler今天发布一份报告,要求市府归还一位市民$462,000,因为这位市民长期欠市府物业税,而市府则强行将物业出售以抵所欠的物业税,但市府扣下抵税之后的$462,000,一直没有交还给这位业主。

涉及事件业主的身份没有公开,但这宗涉及业主和市府的个案已经有多年。

监察专员的报告称,业主与其母亲共同拥有这套公寓,因其母亲久病未愈,这名男子于是搬入单位内与母同住。当其母于2007年过世之后,男子搬出,而且再也没有回去过。

时过6年之后,也就是2013年,市府强行将这套公寓出售,卖得$525,000。有邻居证实,这名当事人在这6年中从未回来过。

如果扣除所欠的物业税,业主实际上应该从市府处得到剩余的$462,000。但令人啧啧称奇的是,在物业被卖之后,这名业主没有找市府要钱,而市府职员作了各种努力也联系不上他。

监察专员办公室的人员随后就此展开调查,发现这名业主不仅精神健康有问题,而且对自己的权利及义务基本一无所知。

监察专员Opler说,这或许可以解释这名业主为何在6年内没有交物业税,以及房子被卖之后,也没有向市府要钱的原因。

后来有社工了解到情况,主动出面帮助这名弱势群体中的一员,因为他不仅只依赖养老金过活,而且因经济困难无钱交房租面临被强行驱逐的尴尬境地。社工因此向市府要求,将买房及扣除物业税之后所剩的$462,000还给这位处境艰难的老者,但市府拒绝。

这种情况之下,这名好心社工于是代业主向监察专员办公室投诉,进而导致该办公室出面调查,以及监察专员本人亲自过问,要求市府还钱。

据悉,市议会将在下周的会议中,根据这个具体情况进行讨论,有可能酌情拨款给予业主以补偿。虽然具体数额目前并不清楚,但据悉市府的财政主管已经同意监察专员提出的建议。

监察专员Opler表示,这是一宗非常罕见的个案,不过市民如果有类似情形,也可以与她的办公室联系,办公室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。

她也就此宗个案向省府提议,省议会应该修订法例,允许业主要回因欠物业税被强行卖房之后所剩余的款项,最长期限延至10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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