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卑诗省拟放宽租务法 准自住为由要求租客迁出

编辑:admin 时间:2018-06-14 13:58
加拿大卑诗省府今年较早前修订法例,堵塞业主利用定期租约向租客逼迁的法律漏洞。不过,最新消息指,市政事务及房屋厅长罗品珍(Selina Robinson)决定改变初衷,业主如以个人或家人长住为由而启动「固定期限租约」的迁出条款,可获豁免。
卑诗省拟放宽租务法 准自住为由要求租客迁出
图︰THINKSTOCK

当地传媒Western Investor报道,省房屋厅表示只要收楼原因是用作个人或家人长期居住,业主仍然可以使用「固定期限租约」中的迁出条款 (vacate clause),在约满后要求租客迁出。此举对一些买入物业作度假用途的业主有利,他们会在非旺季期间出租物业,但在旺季两个月收回自用。

根据省政府今年较早前引入的《住宅租务法》(Residential Tenancy Act)修订案,业主禁止使用「固定期限租约」中的迁出条款,以免业主利用这个法律漏洞,在租约届满时迫租客搬迁,然后大幅加租,出租予新租客。不过,有关法案却惹来业主强烈反对。

但代表省内约3,000个业主的卑诗业主协会(LandlordBC)指出,对于某些业主来说,「固定期限租约」有存在必要。有地产代理分析,禁止采用「固定期限租约」,只会令空置率近乎零的度假屋供应进一步减少。

过往不少加拿大业主,要求续租客签订不受租务法例限制租金增幅的「固定期限租约」(Fixed-Term Lease),以避过2.9%每年租金升幅上限,从中可随意加租及用迁出条款要求租客离开。

根据卑诗省现行租务法例规定,「逐月式」(Month-to-Month)租约的每年租金涨幅不得超过2.9%,但固定期限租约则没有相关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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