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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伦多准建巷道屋条件多 地产界∶无助解租屋荒

编辑:admin 时间:2018-07-04 11:44
多市准建巷道屋条件多 地产界∶无助解租屋荒

针对多伦多市政府日前通过,容许旧多伦多及东约克屋主兴建巷道屋(laneway suites),有地产从业员认为,新政策只能稍稍纾缓出租房屋的短缺,但仍是杯水车薪,不足以解决出租市场的「屋荒」。

市中心出租屋收入较万锦士嘉堡可观

另有地产从业员指出,市中心的出租屋收入较万锦市或士嘉堡区更可观,准买家若有意在市中心投资出租物业,可考虑选择适宜兴建巷道屋的物业。但拍板前一定要做足功课,确保有关物业符合条件申请市府巷道屋兴建许可证。

地产从业员兼注册物业估价师陶立表示,在万锦市或士嘉堡,一个过百万元的房子出租,月租可能只有2,000元至3,000元;但在市中心附近,一个有2个间隔(units)的物业,月租便可达4,000元,如物业符合兴建合法巷道屋,出租收便可再增加收入。

他认为,若巷道屋的面积能达400平方尺或以上,将更易出租,比只有100至200平方尺的巷道屋更有潜力。

不过,陶立亦强调,物业是否值投得投资,仍视乎个别情况而定,不能一概而论。

安省华人地产专业协会副会长吴树声则指出,兴建巷道屋虽可为屋主带来额外收入,亦可令屋价上升。但他提醒,业主始终要向市府申请兴建许可证,兴建过程又要花钱、花时间。当屋价上升後,物业税亦会随之上涨。

吴树声又指出,由於兴建巷道屋须符合一定要求,并不是所有房屋适合兴建巷道屋,多市一些旧区如车房位於後巷,才较合适兴建,但仍要符合一定的条件,故他估计即使市府容许兴建巷道屋,但数量有限,对纾缓出租市场的需求,帮助不大,不足以解决「屋荒」。
多伦多准建巷道屋条件多 地产界∶无助解租屋荒
市府对兴建巷道屋的限制包括:巷道屋入口距离公众街道不能超过45米;不能超过2层(或6米)高,而且只能包含一个间隔;须与主房屋背面保持5米至7.5米(视乎物业本身高度而定);与主物业范围後面的分界线保持至少1.5米,而长度及宽度不能超过10米及8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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